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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宜昌高新区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为进一步加强平安高新建设,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维护辖区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根据部、省、市公安机关统一部署,高新区决定自即日起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特通告如下: 一、重点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具体表现形式为: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群众的"村霸"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二、凡是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以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活动。 通告发布之日起,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具备自首条件的,依法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理。拒不投案自首、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从严惩处。对纵容、包庇犯罪嫌疑人或者为犯罪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家工作人员包庇、纵容犯罪、通风报信、跑风漏气、充当幕后"保护伞"的,将坚决依法依纪查处,一查到底。 三、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应坚决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积极向公安机关揭发检举涉黑涉恶违法人员,支持协助政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共同维护社会秩序。 对提供犯罪线索的公民信息,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群众的实名举报,公安机关核查属实的,将予以奖励。对打击报复举报及家属的,依法从严惩处。 举报方式: 宜昌高新区纪工委:0717-6623682 邮箱:1320499873@qq.com 宜昌高新区工委组织部:0717-6331636 邮箱:10895612@qq.com 宜昌高新区扫黑办:0717-6039375 邮箱:1119546651@qq.com 宜昌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18871592565 110 宜昌高新区建管办:0717-6620620 (转载,原文链接: http://www.yckfq.gov.cn/content-23-12933-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