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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宜昌高新区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平安高新建设,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维护辖区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根据部、省、市公安机关统一部署,高新区决定自即日起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特通告如下:

  一、重点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具体表现形式为: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群众的"村霸"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二、凡是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以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活动。

  通告发布之日起,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具备自首条件的,依法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理。拒不投案自首、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从严惩处。对纵容、包庇犯罪嫌疑人或者为犯罪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家工作人员包庇、纵容犯罪、通风报信、跑风漏气、充当幕后"保护伞"的,将坚决依法依纪查处,一查到底。

  三、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应坚决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积极向公安机关揭发检举涉黑涉恶违法人员,支持协助政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共同维护社会秩序。

  对提供犯罪线索的公民信息,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群众的实名举报,公安机关核查属实的,将予以奖励。对打击报复举报及家属的,依法从严惩处。

  举报方式:

  宜昌高新区纪工委:0717-6623682      邮箱:1320499873@qq.com

  宜昌高新区工委组织部:0717-6331636  邮箱:10895612@qq.com

  宜昌高新区扫黑办:0717-6039375      邮箱:1119546651@qq.com

  宜昌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18871592565     110

  宜昌高新区建管办:0717-6620620

    (转载,原文链接: http://www.yckfq.gov.cn/content-23-1293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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