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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创新之星、党员双创服务示范岗评选表彰
各孵化器及相关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双创平台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双创平台领域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动作用,提高双创领域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党委决定在纪念建党98周年之际,评选表彰一批“党员双创服务示范岗”、“党员创新之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党员双创服务示范岗面向孵化器内从事孵化服务(含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工作的党员;党员创新之星面向在孵企业中从事生产、经营、销售、研发、设计工作的党员。 二、评选条件 此次评比表彰的重点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在双创工作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共产党员,该类党员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党员双创服务示范岗基本条件:积极投身双创服务活动,党员示范带动作用突出;爱岗敬业,创新服务意识强,主动团结带领孵化器内企业职工,共同推动观念创新、管理创新和绩效创新,在推进孵化器内企业转型升级、提升企团队综合竞争力、加快企业发展方面贡献突出;认真参加党内民主政治生活,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牢记党的宗旨和党员义务,在政治上保持清醒的头脑,在言行上注意维护党员的形象。 党员创新之星基本条件:政策观念、法制观念、组织观念强,主动承担和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品德优良,家庭和睦,群众口碑好;积极参加“双创”活动,刻苦钻研业务技能,有较强技术专长,创新带动能力比较突出,成效明显,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 三、评选办法 党员双创服务示范岗、党员创新之星的初步名单,由各孵化器基层组织通过支部大会进行推荐。各孵化器党组织填写好相关推荐审批材料(附件一、附件二)后,于6月1日前报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党委。中心党委对申报推荐的初步名单进行汇总、分析、审核、遴选,在征求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方面意见后,提出确定名单,提交工委组织备案,名单在一定范围公示。推荐评选党员双创服务示范岗、党员创新之星要注意企业各领域、各条线、各层面分布结构,充分体现先进性和代表性,防止表彰对象集中在某一领域、防止企业领导比例过高、防止单纯以经济贡献指标作为衡量标准。原则上,被推荐评选为党员双创示范岗的,不再参加党员创新之星的推荐评选。 四、表彰方式 “七一”前后,在各孵化器基层党组织推荐的基础上,宜昌高新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党委对评选出的党员双创服务示范岗、党员创新之星予以表彰,并适时组织对外学习交流活动,以激励双创领域党员立足岗位,为高新区新兴产业培育多做贡献。
中共宜昌高新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党委 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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